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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泥行业特点及竞争态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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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对公司所处的水泥行业进行了分析。

(一)、水泥行业状况

1、水泥行业的特点

1)内需区域型产业

由于水泥单价低质量重、易受潮,因此不耐久藏及长途运输,因此一般产销皆以就近供应为主,形成区域市场特性,外销水泥的比例约占总销量的一成左右,南亚各国水泥价格大幅滑落,产能有过剩的现象,造成进口水泥低价倾销,大幅破坏市场价格的秩序。

2)资本密集产业

设立一座年产能150万吨的水泥工厂,须投入购买生产设备与建厂的成本高达4亿~5亿元,此外,尚需负担取得采矿权的庞大资金、投入购买土地的成本、水泥成品的运输设备及各种储存装置与设施,技术障碍不大,但资金需求较高。若要提高产能而扩建旧厂或增设新厂,一般需耗时数年,因此水泥产量长期多呈阶梯状上升,具有规模经济的特性。

3)连续性生产过程产业

水泥的熟料烧成属连续性生产,停窑损失很大,因此容易造成供过于求,厂商通常在衡量价格高于变动成本之上,为避免水泥库存量过多,业者多半不计生产成本销售,另外也会适时地进出口水泥或熟料,以调节供需。

4)季节性需求产业

水泥消耗量容易受到季节及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南方在6~7月会遇到梅雨、台风等自然状况,对水泥的贮藏和运输均带来一定的影响,容易造成水泥滞销,而到了11~12月,南方地区由于气候转冷,湿气下降,水泥行业逐步进入旺销季节。与此相反,我国北方夏季干燥,雨水相对较少,北方地区水泥进入旺季,而到了冬季,由于霜冻问题使各类建设成本提高,建设量减少,水泥产销量逐步走低。

5)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水泥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停窑,因此须消耗大量的煤炭和电力,目前平均每吨水泥熟料煤耗大约为115千克标准煤,耗电约65千瓦时,煤炭和电力成本占水泥产品成本的比重高达60%左右,是影响水泥行业盈利的重要因素。由于大量消耗能源,水泥行业生产所产生的三废排放对环境污染较大,2009年水泥行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30%左右,水泥行业是环保政策调控的重要行业之一。

2、水泥行业产业链

在水泥的生产过程中,主要原材料是石灰石和石膏,不过它们的消耗占成本的比重较低,一般不超过15%和5%,且水泥生产企业大都拥有自己的矿产资源。而水泥的生产更为重要的是能源的消耗,主要是煤和电力,这两项成本在水泥总的生产成本中占较大比重,往往占到总成本的60%左右。因此,水泥主要上游行业为煤炭和电力行业。水泥行业最主要的下游行业则为房地产建筑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建设三个领域,其主要与宏观经济发展和政策导向有关。

水泥行业主要上下游行业情况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水泥仍将是人类社会的主要建筑材料,其产值约占建材工业的40%。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规模的扩大,我国水泥工业快速发展,1978年全国水泥产量6,524万吨,2011年达到20.60亿吨。自1985年起,我国的水泥产量已经连续25年跃居世界首位。

据中国水泥协会最新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1,398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运行,年设计熟料产能14.91亿吨。从需求上看“4万亿刺激政策”对水泥向上的推动效应已大大减弱,但其大多数工程仍然在建,对水泥需求的支撑作用还在,而水利、高铁等建设的兴起也使水泥需求得到了一定保障。特别是住建部推出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带来水泥需求的新增量约1.5亿吨。另外,城镇化建设,区域开发,都将使水泥需求保持一定增长速度。

3、水泥行业产能、价格情况

根据中国水泥协会的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国熟料产能14.91亿吨,水泥产能28.97亿吨;2011年全国熟料产量13.07亿吨,水泥产量20.85亿吨。由于国家推出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政策以及水泥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与2009年、2010年相比2011年全国水泥市场呈现了较高的价格。

全国水泥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数字水泥,光大证券研究所

(二)水泥行业政策

水泥行业一直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国家在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税收、环保、电价、技术改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这些调控政策,一方面严格限制“两高”类落后产能水泥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高技术、高效能、清洁环保、产业规模大、具有资源优势的水泥龙头企业发展。尤其是在2009年,国家出台政策较为密集,充分显示出国家加强对水泥行业进行调控的决心。

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水泥行业政策,从宏观层面对本行业的发展进行引导和管控,以保证水泥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国家行业发展和调控政策

从2006年至2011年,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相关行业发展和调控政策:

1)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了《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提出“推动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水泥工业由大变强和可持续发展”。并明确了水泥行业的调整目标:“2010年水泥预期产量12.5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60%;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企业平均生产规模由2005年的20万吨提高到40万吨左右,企业户数减少到3500家左右。水泥产量前10位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生产集中度提高到30%;前50位企业生产集中度提高到50%以上。”

2)2006年10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提出的产业政策目标为:“推动企业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泥企业的生产集中度和竞争能力。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KWH,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到2020年,企业数量由目前5000家减少到2000家,生产规模3000万吨以上的达到10家,500万吨以上的达到40家。基本实现水泥工业现代化,技术经济指标和环保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3)2006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公布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名单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3001号),确定了60户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河南天瑞集团被列入其中12家全国性重点企业之一。该文明确规定“对列入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开展项目投资、重组兼并,有关方面应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信贷投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4)2007年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计划到2010年末,全国完成淘汰小水泥产能2.5亿吨,并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有关责任书,同时核准新建项目时,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落后水泥的原则,否则不得核准新建水泥项目。发改委将适时进行督察,并向国务院报告。该通知明确制定了各省市2007-2010年的落后产能淘汰时间表。

5)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的文件,其中提出了对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的产业调整政策。文件中指出:2008年我国水泥产能18.7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11亿吨,特种水泥与粉磨站产能2.7亿吨,落后产能约5亿吨,当年水泥产量14亿吨。目前在建水泥生产线418条,产能6.2亿吨,另外还有已核准尚未开工的生产线147条,产能2.1亿吨。这些产能全部建成后,水泥产能将达到27亿吨,市场需求仅为16亿吨,产能将严重过剩。

6)2009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2351号),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投产的在建项目、已核准未开工项目(含水泥熟料线和粉磨站)进行清查。该通知指出各省市自治区对已核准未开工项目按下列要求进行清查:是否符合国家和区域规划布局要求,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银行贷款承诺函等项目核准所必须的相关材料。同时,水泥项目还要提交石灰石矿山开采许可证。通知明确将水泥审批权上收到了国家层面,这有利于防止地方乱批项目和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将彻底结束地方各自审批的混乱局面。

7)2009年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原[2009]575号),进一步提出以下几个重点发展目标:“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准入门槛,抓紧制定和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重点支持企业通过上大压小、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后产能、开展综合利用、推进节约生产、清洁生产等有利于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提高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推动淘汰落后。主要包括水泥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粉尘治理和利用工业废弃物、垃圾、城市污泥生产水泥等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家将在技术改造专项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重点支持符合上述领域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名单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3001号)要求,鼓励大企业并购重组落后企业,推动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支持水泥兼并重组的新的优惠措施建议,完善国家对重点支持水泥企业的各项政策。”

8)2009年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促进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案》(工信部原[2009]664号)。该文件制定了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主要任务:扶优扶强,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做精做深,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扶优扶强,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针对水泥行业,其中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海螺、中国建材、中材、华新、天瑞、三峡新材、长利玻璃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水泥、玻璃、耐火材料、新型建材等行业的兼并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9)201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加强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建材下乡政策将启动巨大的农村消费,有效地拉动内需市场。

10)2010年2月6日,由工信部起草,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提出相关目标任务: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等落后平板玻璃产能。

11)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即国发〔2010〕27号),特别提到未来中国兼并重组的重点为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并且指出要消除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完善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妥善解决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问题,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

12)2010年11月30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对项目建设条件、生产线的布局,生产线规模、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以及对水泥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促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13)2011年11月8日,工信部公布了《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本原则为:①坚持绿色发展;②坚持创新发展;③坚持协调发展;主要目标为: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协同处置取得明显进展,综合利用废弃物总量提高20%,42.5级及以上产品消费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前10家企业生产集中度达到35%以上,水泥散装率达65%以上等。

发展重点:①推进绿色发展,新建生产线必须配套效率不低于60%的烟气脱硝装置,严控粉尘排放,推广余热发电,逐步推广普及水泥窑协同处置示范项目。②调整优化结构,推广高标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培育若干家集研发、设计、生产、装备制造、工程服务、物流贸易等于一体的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大型企业,水泥户数比2010年减少三分之一,优化区域布局,在石灰石资源丰富地区集中布局熟料基地。人均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超过900千克的省份,要严格控制产能扩张,坚持减量置换落后产能;人均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不足900千克的省份,结合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和兼并重组,适度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熟料。③推进技术进步,着力研发水泥及材料及制品、窑炉烟气脱硫脱硝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制修订与水泥质量安全、水泥基材料相关标准,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重点工程:①协同处置示范工程;②淘汰落后工程;③节能减排工程。

2、税收政策

1)2008年12月9日,国家财务部发布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明确提出对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2)2009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其中对通过熟料研磨阶段生产的水泥,包括采用旋窑法工艺自制水泥熟料和外购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满足“在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条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税[2008]156号仅规定,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水泥行业前景

我国水泥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淘汰落后产能以及需求的增长使行业供需逐步平衡,水泥行业将步入景气周期

“十一五”期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城乡居民住房水平升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发展,水泥的需求总量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但另一方面,随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过快的势头将受到抑制,因此水泥消费需求仍将保持总量上升,增速趋于稳定的局面。

2、立窑加速淘汰,新型干法产量上升,环保要求提高

继浙江制定了2005年底前将立窑淘汰50%,2007年底全部淘汰的计划出台后,各省也提出了相同的淘汰立窑时间表,全国很多地区相继也开展了关闭立窑生产线的行动,立窑企业还将陆续退出珠三角中型以上城市和旅游城市。相比之下,新型干法水泥由于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低污染、低耗能以及较高的生产效率依然是我国水泥行业目前的投资重点。目前新型干法水泥供给比例约占到产量的62%,其中广东、河南等省及东北、西南等地区的新型干法发展空间相对其他地区较大。

3、水泥生产企业向规模化发展,并购增加

由于盲目投资,目前我国水泥行业面临产能过剩和行业集中度低等问题,而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方式正从出口和投资驱动的高消耗增长模式向消费导向的节约型增长模式转变。因此,无论是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上游基本原材料,还是水泥行业本身的高耗能、高污染性,都为其未来的发展带来必然的政策性障碍。提高行业内部生产集中度,促进行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也合理地成为了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兼并与收购将成为未来行业内部整合的主线。

(四)水泥行业竞争态势

在我国水泥20多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国内水泥总产量以年均超过10%的速度增长,2011年达到20.85亿吨。“十一五”前2年国内一批大型水泥企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生产能力迅速扩张。在2006年12月31日《关于公布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名单的通知》公布后,受国家重点支持的60户大型水泥企业(集团)加快了兼并、重组、联合的步伐。目前水泥工业发展所处的大环境,非常有利于大企业集团的发展,“十一五”以来大企业集团通过改制、资产重组、上市募集资金等方式快速扩张生产能力,而且已进入跨省区市的发展阶段。

目前,全球前5家水泥企业的集中度已达50%,其中美国集中度为55%,亚洲的菲律宾和泰国则高达近80%。在我国近几年大型水泥企业通过新建和并购两种途径的扩张,在特定区域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高。截至2011年底,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149,148万吨,其中排名前20位的水泥企业合计产能占比达到51.80%。同时,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型水泥企业有机会进入到新的业务区域,通过统筹规划资源、市场、物流、能源四大要素,由点到面,业务覆盖区域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形成了一批跨区域的实力企业。随着区域水泥龙头企业的形成和跨区域大型水泥企业实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区域水泥市场竞争逐步趋于有序。

预计在未来几年中水泥行业重组整合将加速,区域性龙头企业在行业地位将进一步加强,水泥行业的并购也将愈演愈烈。未来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将以形成区域龙头企业为主:一方面,国内有实力的水泥企业对目标市场周边的中小水泥企业进行各种层次的“联合”,以期成为区域水泥龙头企业;另一方面,外资水泥巨头在国内水泥市场积极布局设点,对国内水泥企业形成压力,加速上述区域龙头企业进一步兼并的步伐。大中型企业在市场中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小型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区域市场龙头将占有区域内主要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和国家及重点支持发展的重点水泥企业,已经具备了行业竞争的规模实力,并将继续通过现有及在建产能释放、兼并重组等方式占居规模优势,在技术设备、生产成本、管理能力等方面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011年全国重点联系水泥企业水泥产量排名 单位:万吨

此表所列企业为我国建筑材工业联合会重点联系水泥企业。


资讯编辑:朱宇彤 021-
资讯监督:宋丹丹 021-26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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