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在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前期手续,确保5月1日前全面开复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责任,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做好改造项目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配合本级财政积极争取发债、调动居民出资、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统筹协调水热气等管线单位参与等方式,多方筹措改造资金,尽快补齐资金缺口。
各地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尽早完成居民意愿调查,尽快开展项目定位测量、改造前图片采集等前期工作,保证在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台账、立项、设计、审批、招标等前期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系统,确保5月1日前全面开复工。
各部门要创新改造工程模式,超前做好后勤保障,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加快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切实满足卫生防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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