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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打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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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11月13日电(记者 李美娟)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住建部门将加大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骗提骗贷”行为者限制其在...

新华社南昌11月13日电(记者 李美娟)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住建部门将加大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骗提骗贷”行为者限制其在一定年限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据介绍,对职工利用虚假材料试图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其3年至5年(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利用虚假材料已办理违规提取或贷款的,责令其退回资金,限制其5年(含)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拒不退回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限制其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

江西省住建厅要求,针对提取或贷款材料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扣留其虚假贷款资料,并将相关线索和资料及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凡以欺骗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规办理贷款的,一律将相关人员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人员,还会将其信息通报至当地纪委监委部门。

同时,对于相关单位出具伪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将相关单位信息在管理中心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将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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