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11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经上海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上海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上海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合并,成立上海市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市更新工作小组、旧区改造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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