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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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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至27日,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国家督导检查第五组来浙江省对2018年以来淘汰落后产能和2016年以来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期间,督查组查阅了浙江省工...

9月22日至27日,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国家督导检查第五组来浙江省对2018年以来淘汰落后产能和2016年以来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期间,督查组查阅了浙江省工作自查资料和有关台账,赴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等7个设区市、16个县(市、区)和23家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有关会议向省政府反馈督导检查意见。

  在督导检查意见反馈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浙江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认为浙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效显著,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协调机制健全;二是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去产能任务;三是强化监管,综合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四是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积极处置僵尸企业;五是加强统筹,建立落后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同时,对浙江省下步推进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要准确把握当前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标准和信用约束,着力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二要继续以实际行动扎实抓好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进一步做好企业分类处置,当好全国排头兵;三要建立健全履职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工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运用好预警机制,建设好信用体系,做好政策宣传和公示。

  省政府董贵波副秘书长、省经信厅吴君青副厅长、省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陶国胜(副厅长级)、省市场监管局邢泽亮副巡视员、省能源局金毅副局长参加督导检查意见反馈会,省经信厅马锦跃副厅长全程陪同参加督导检查和意见反馈会,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和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有关处室负责人陪同督导检查或参加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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