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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完成13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 圆百姓“出棚进楼”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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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三年棚户区改造收官之年。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我市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截至8月底,全市已完成13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占三年总任务量的90%,已完成征拆的棚改居民全部...

今年是三年棚户区改造收官之年。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我市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截至8月底,全市已完成13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占三年总任务量的90%,已完成征拆的棚改居民全部妥善安置,实现“出棚进楼”安居梦。

棚户区改造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从2017年起,我市实施市区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到2019年年底,完成市区147万平方米棚改任务。作为补足民生短板的重要工程,棚户区改造每年都列入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的首要任务。两年来,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全力推进,市、区两级分别成立棚改组织机构,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棚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区绩效考评,实施清单管理。市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推动,开展督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地。

为了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群众受益,我市结合片区实际和群众诉求,吸收借鉴各地经验做法,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优先选择净地项目纳入当年棚改安置房建设计划,实行建设、规划、用地等部门并联审批,加快办理前期建设手续,促进早开工、早竣工、早验收、早入住。政府让利于民,在市区出让地块中,遴选14个地块,用于建设棚改安置房,其中12个地块均坐落在配套设施完善的中心城区,棚改安置房销售价格比周边新建普通商品房下浮20%以上。根据各区不同情况,对有条件的采取原地安置、就近安置,对不具备条件的,采取全市统筹建设,让棚改居民尽快住进安居房。对确有困难的棚改居民,坚持精准帮扶,采取发放生活补贴、借鉴孤老养老、优先安排就业等措施,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实现保障更到位。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年来,我市陆续启动了河西区科技大学、绍兴道,河东区东宿舍、东孙台,河北区新大路,和平区昆明路、山东路,南开区灵隐南里,红桥区丁字沽北大街、同义庄等一批新项目,同步加快了河西区小海地小二楼、河北区三十五中、河东区六纬路、红桥区西于庄等老项目改造进度,确保棚改任务按期圆满收官。

此外,在组织推动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过程中,发现仍有一些极其零散的具有棚户区特征的房屋未被纳入改造范围。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完成原定市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本着“压茬推进、三年完成”的原则,从2019年起至2021年年底前,再用三年时间完成41.1万平方米、1.05万户零散棚户区改造。自今年年初启动以来,已完成8.1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占总任务量的20%,总体进展顺利。

摘自《天津日报》2019.09.16记者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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