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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院《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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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9日~2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规划总院)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规划总院可再生...

2019年6月19日~2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规划总院)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规划总院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规划总院副总工李仕胜主持,规划总院副院长龚和平担任审查专家组组长,规划总院副总工王奎担任审查专家组副组长。四川省扶贫开发局,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河北省水利厅,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移民工作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华东西北、中南、贵阳、昆明、北京、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院)作为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参编单位,共同承担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2017年10月编制组完成征求意见稿,经规划总院发文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编制组对本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19年6月提出本规范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关于本规范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本规范逐章逐条进行了讨论。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规定明确,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规定。本规范在大量调研、认真总结国内外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实践经验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而形成,反映了当前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方法,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审查。

会议要求编制组根据本次审查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本规范,适时召开定稿会,形成报批稿,以便尽快上报国家能源局批准发布。


资讯编辑:常倩丽 1391619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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