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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安全专项攻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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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 宝住建发[2019]164号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局、蟠龙新区规划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房屋建筑工...

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

宝住建发[2019]164号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局、蟠龙新区规划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攻坚方案

为了切实落实市安委会月度会精神,认真做好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宝市安发﹝2019﹞3号、宝市安办发﹝2019﹞33号《通知》精神和刘荣贤常务副市长4月1日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结合实际,逐项对照,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为主要排查场所,排查和治理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认真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部署,切实把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持单位主责。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各建设主体单位严格落实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工作责任。

(三)坚持从严问责。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管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保障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1.制定专项攻坚方案(6月4日前)。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全面启动攻坚行动。

2.开展明确安全生产职责(6月30日前)。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结合机构改革在单位“三定”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成立或调整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责任落实到位。

3.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持续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城中村、娱乐设施、博物馆等建设工程施工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排查整治,集中整治易燃可燃材料施工及装修等突出问题。

5.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将执法检查重点转向督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对企业的约束激励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加大企业临聘人员、新进员工、一线操作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坚持每月排出清单、动态管理、定期清零,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7.做好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交办工作(6月30日前)。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及时将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交办有关单位、县区和企业。

8.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6月10日前)。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企业集团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外包队伍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特别是是否真正落实到生产一线等作为执法重点。

9.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底前)。加大安全公益宣传,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咨询日”、网络知识竞赛、公益广告大赛、书法绘画摄影大赛、演讲比赛、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和“安全宣传万里行”等系列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10.加强防灾减灾和假期值班(6月底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山体滑坡坍塌、强降雨等灾害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提前落实人员避险等防范措施。加强清明、“五一”假期及重要敏感时段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

11.对国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6月25日前)。对照国务院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考核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汇总整理国务院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住建局。

12.对重点施工工地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信访安全责任(6月10日前)。紧盯旅游景点建筑、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重点施工工地,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3.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安全整治(6月20日前)。汲取河北“4.25”重大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以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施工人员安全操作等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安全整治。

14.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汛期期间)。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强对重点地区、部位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化解汛期各种灾害及具有汛期特点的生产安全风险。

15.加强节日带班和应急值守(持续推进)。严格落实节日期问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和事故报告制度。

16.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持续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协调联动,按计划开展针对性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对各种突发灾害事故的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和有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中、省、市安平部署,充分认识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履行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建立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问责制,定期总结推进。市住建局将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讲评,组织检查验收,加强调度指挥。

请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于6月4日前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攻坚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4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局(邮箱:bj3261248@126.com)。


资讯编辑:常倩丽 13916196852
资讯监督:汪华 021-2609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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