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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机场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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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至17日,受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丽水组织召开《丽水机场总体规划》评审会。华东民航局副局长张振宇、丽水市副市长徐光文出席会议会并讲话,总指挥邝平正介绍了丽水机场项...

4月15日至17日,受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丽水组织召开《丽水机场总体规划》评审会。华东民航局副局长张振宇、丽水市副市长徐光文出席会议会并讲话,总指挥邝平正介绍了丽水机场项目概况及前期进展情况。

评审会专家组通过现场踏勘和预备会听取设计汇报、各方充分交流意见后,认为《浙江丽水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能够满足机场运行与建设发展需要,根据本次评审意见相应进行调整和完善后,可作为指导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发展的依据,原则通过规划文本。会议要求设计单位尽快修改完善文本并提交咨询单位,满足局方审批基础条件。同时,会议建议加强军地协调,尽快形成空域使用方案,为后续初步设计奠定基础。

在听取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后,徐光文副市长强调,要充分吸纳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提升规划设计,加快完善报批手续;要维护规划权威,总规获批后,将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科学组织现场施工,确保建设质量;要举全市之力,合力攻坚,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让机场项目成为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实现丽水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重要引擎。

张振宇副局长指出,新建丽水机场工程是构建长三角航空大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后将极大丰富浙西南航空产品供给,有效解决浙西南民航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助推丽水“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战略意义重大而深远。他表示,在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和咨询公司出具评审报告后,将全力提速和实事求是予以审批。同时希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要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原则,坚持“规划、建设、运行”三位一体,综合考虑机场功能、效能、产能的转换,确保总规既有刚性,又留有发展的弹性;要求评审单位在航站楼方案设计上,要聚焦核心功能,在确保机场安全运行和建设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丽水市政府的意见。

评审会后,机场指挥部将立即组织人员,集中精力,积极配合设计单位按照总规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文本,争取5月取得总规批复。


资讯编辑:季幸 18017665087
资讯监督:汪华 021-2609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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