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3月20日,我市(霸州市,下同)接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3月20日全市维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应急响应的报告》,根据河北省大气办下发的《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47号)要求,3月16日18时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了二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为3月20日12时。鉴于当前气象环境条件变化情况,根据市气象合提供的最新气象信息和市监测站对未来空气质量的预报,专家组综合分析认为:预计22日起我市将再次经历一轮中度至重度级别的污染过程,按照省关于启动应急响应须提前三天的要求,以及当前周边通道城市如保定,濮阳一直执行着一级红色应急响应预案的情况,根据《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相关规定,从3月20日12时起全市维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二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乡镇(区、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预案职责分工要求,继续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中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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