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丽水市区新型墙体材料和预拌混凝土下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丽经信[2016]91号),莲都区墙散办于2017年10月在全区乡镇范围内筛选具有一定规模、有使用新墙材和预拌混凝土意愿的联建户开展相关试点。在综合考虑村民的配合程度、建房规模、交通条件、试点推广宣传效应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碧湖镇概头村为试点村。
11月8日,市经信委副调研员范世武和散墙办主任朱勇在莲都区散墙办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碧湖镇概头村就新墙材及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推进开展走访调研。从现场情况来看,18户联建户和大会堂项目主体工程及验收工作基本完成。范世武副调研员对项目实施进度表示满意,并要求莲都区墙散办下一步要积极做好农户资金补助基础性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相关补助款的发放工作,争取把试点村项目打造成为全市新墙材和预拌混凝土下乡推广应用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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