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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全过程监管新建商品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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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新房网签备案及异动管理公开征求意见,拟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打击“炒&rd...

本网讯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新房网签备案及异动管理公开征求意见,拟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打击“炒”房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共提出15条具体举措,以强化新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异动管理。根据征求意见稿,房企应公开接受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确保售房、签约、备案等环节购房主体一致。此前商品房买卖时,前期认筹登记购房者和最后实际购房人有时并不相同。此次监管环节前移,要求实际购房人需参与所有购房环节,将有效杜绝市场乱象。

具体看来,在预签约信息锁定方面,房企应在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签备案系统将已售房屋和购房人清册提交房管部门,并即时进行房屋预签约信息锁定。预签约信息锁定后,房企应协助意向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核查,经房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网签后5个工作日内,房企应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打印合同文本,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将合同主要内容影像件上传至网签备案系统完成合同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网签、备案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合同网签、备案更名:父母、子女、夫妻之间更名,并且购房人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同一套房屋当事人不得重复申请更名,已办理登记或已被(预)查封房屋的更名申请,房管部门也不予受理。除此之外,开发商提交一项购房人资格核查信息后,因录入错误等导致意向购房人资格核查信息错误的,可申请进行更正。


资讯编辑:陈双双 18251838867
资讯监督:汪华 021-2609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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