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市土地供应工作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持续提升。商丘市城市区域评价成果更新、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开展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全市8个县区参与评价,引导了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
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通过制订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等措施,加大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截至目前,全市2009年-2015年农转征项目供地率88.1%;2013年—2017年农转征项目供地率84.39%,均位居全省第一。
供地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对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组织领导、出让评估、规则制度进行了探索研究和统一规范,逐步形成了符合商丘实际的土地出让机制和指导出让价格。目前,全市共供应各类建设用地504宗29118.7515亩成交额204.8523亿元;市辖区共供应各类建设用地282宗17507.3415亩,成交额169.40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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