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作为广西天然气下乡工程3个试点城市之一,南宁市率先印发《南宁市天然气下乡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按照“分类实施、集中推进”的原则,探索符合南宁实际的天然气下乡工作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将启动天然气下乡试点工程,由市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南宁中燃公司具体承接,在我市兴宁区三塘镇、经开区吴圩镇、西乡塘区金陵镇试点推进,计划引导约5000户居民使用天然气。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政府、企业、群众”各承担一部分费用的原则推动试点工作,财政部门按照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资金(补贴到户),资金来源由市、城区(开发区)按1∶1比例配套,并鼓励试点城区(开发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适当提高奖励金额。预计10月底完成天然气配套工程和设施安装,11月底全部竣工供气。
下一步,市城乡建委将组织各试点城区(开发区)、各市直单位和南宁中燃公司,加快推进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将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进一步提升村镇居民生活品质。
摘自 《南宁日报》 2018.07.19 记者 尹海明 通讯员 邓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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