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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启动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试点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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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1号),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开发企业“放管服&rd...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1号),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开发企业“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日前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启动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试点审批工作。此项工作作为全市推进“证照分离”95项改革试点事项之一,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迅速行动,深入落实。

《方案》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试点范围、工作流程、监督管理以及相关要求等。试点工作的范围是,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范围区(包括一区十六园)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的最大变化,就是将原来以开发企业申请资料作为行政机关审批的重要依据,调整为以开发企业依资质条件作出的承诺作为行政机关审批的重要依据。从工作流程上,将原来的先审查、后许可的工作模式,调整为按承诺许可、后监管的工作模式。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拓宽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资质的渠道,优化了资质办理方式,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对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此项工作试点期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下一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注意做好试点期间的问题收集,一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注意改进完善,另一方面,还将在强化审批后监管上下功夫、谋思路,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实践基础。


资讯编辑:常倩丽 13916196852
资讯监督:汪华 021-2609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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